已检验项目设备添加和废气处理设备晋级改造是否需求重新做环评?
问题:
已检验经过的项目,因为设备与产能不匹配,添加了2台生产设备,不触及新增用地、不添加污染物排放品种和数量,不添加原辅料和产能,请问是否需求重新做环评,或者存案;别的项目原先审批废气处理设备选用活性炭吸附,目前对此废气处理设备进行晋级改造,原有选用活性炭吸附触及改造为水喷淋+UV+活性炭吸附,请问此变化是否需求重新申报环保手续?
回复:
关于问题一,主张结合详细项目内容,径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。
关于问题二,依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(2021年版)》***100项“脱硫、脱硝、除尘、VOCs治理等***气污染治理工程”应填写登记表。别的,项目的建设还应契合《广东省2021年***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相关要求。